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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北京昌平区。我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逆行与轿车相撞,导致交通事故。对方车辆轻微受损。我轻微受伤。交警判我全责。16日内要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请问交通大队会怎样处理我

交通事故
2019-08-27 15:37:3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的处理: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具体的赔偿标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若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你好,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3日内,向交警支队交管科申请责任重新认定。
  • 你好,如对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 交通事故维权途径有:协商、调解、诉讼。被侵权人起诉的,应当将侵权人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如果机动车一方同时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可以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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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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