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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男女双方共有存款8万。其中有6万是刚从女方父亲银行卡取出并存在女方名下银行账户的。如果女方坚持这6万元是给女儿的陪嫁钱。那么离婚时这6万元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民事相关
2019-08-28 00:36: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向我的咨询问题,如果你们婚姻当中,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的财产具体信息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财产是个人财产: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您好,这个需要知道这6万元到底是你们夫妻双方的财产,还是女方父亲的财产。如果是女方父亲的财产离婚时则无法分割;如果是夫妻双方的财产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如需帮助,建议您可以直接联系本律师,以便了解情况后,给予详细的解决建议,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可以协商离婚,不成可以诉讼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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