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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八月二十八号当天母亲在给别人卸砖的时候被另外一辆拉砖车碰到我母亲干活的车子导致车上的砖块压到腿部,当时脚踝就肿了,他们没有立刻报警只是找了车子带我妈去医院,查了骨头没事儿,他就要求听他的回家治疗,去他姑爷开的诊所,输了一周水,来过一次,就再也不管不问,强制要求他们陪同去复查的时候发现骨头挫伤,炸纹,要求打石膏,因没有听他们的说是自己砸伤的医疗不报销,就态度极其不好,一直怪我们,最后不得已办了住院手续,交了1000元,人就走了,一直不打电话沟通,全全我们自己料理,报警是交警大队说时间过长证据不能搜集就让我们找他们,现在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8-27 11:06:0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处理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可能涉及医疗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器具辅助费等许多项目。这些赔偿项目只有在相关证据支撑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支持,尤其是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官有自由裁量的空间,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您好,可以先与我这边律师沟通,再为您做进一步详细的方案,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