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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定残伤者不去可以定残吗?

交通事故
2019-10-08 15:06:2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不去,是不能定残的!!!!
  •  交通事故受伤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认为可以定为残疾的,可以未果评估。定残委托评估的方式包括:
    1、受害人方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伤残评定。
    在实践中,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如不认可,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
    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
    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
    伤残评定机构需要具备法定的资质。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对司法鉴定机构管理、注册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选择伤残评定机构必须选择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实践中,有的受害人接受交通管理机构的安排由交通部门的法医出具伤残等级的鉴定书,因该机构常没有司法鉴定资质,其鉴定结论通常不能通过对方的认可。
  • 一、定残的话,赔偿方面还比较有利,交强险有责,对伤残的最高赔偿是11万(含精神损失赔偿),还有医疗费用赔偿1万;如果没有伤残,交强险最高赔偿是1万(没有精神损失赔偿)。交强险外的其他保险则按保险合同约定的项目和受益对象及金额赔偿,具体数额需看清保险合同约定才清楚,旁人没有准确答案。
    二、双方或三方(事故双方、交警)协商时,可以一次赔偿了断,也可能出现伤者还有后续治疗,需要估算赔偿费用或约定后续治疗按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再支付,这些地赔偿也可以由保险中赔偿。
    三、本案协商赔偿的条款,保险公司有责任和义务按合同赔偿,即使是约定明年按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也应当按合同规定赔偿,与明年是否参保没有关系。需注意的是,一般的事故案件处理时限不应该超过一年,这与法律诉讼时效是一个道理的。
  • 伤者必须去,否则无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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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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