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在2018年1月份向征拆办提交了—-代征收农村房屋的报告,在1月30日征拆部门上门核对了人口信息 测量了房屋面积,我父亲于2018年2月9日不幸去世,之后我户征收已经过了一审 二审,后面征拆办和上级部门合并把我这个问题搁置啦!期间我询问过有关负责人,给予我的答案是和另一个项目一起张榜公示,之后就一直拖着,在2018年10月另一个项目的引进刚好在我房屋拆迁范围之内,对我邻居们入户调查 房屋测量之后又把项目搁置啦! 直到2019年8月份又启动后面引进的项目,如今正式张榜公布 但我父亲就不上算啦!请问这个问题我有理辩驳吗? 当时是他们的原因搁置我的问题,现在要我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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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否签订有正式的征收协议?
追问:村委会 拆迁办 和镇政府有关负责人都已经签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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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