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我母亲给人打工,个人开的厂子,没有劳务合同,目前试用期,右手(常用手)无名指断了一节多。请问应该如何赔偿。

合同纠纷
2019-08-26 21:51: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你好,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
    追问:请问具体费用应该如何计算?不构成伤残吗?
  • 你好,可以先申请工伤,做工伤认定,再主张赔偿,需要帮助可以向我详细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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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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