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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八月十五号人感觉没什么精神,并没有采取急救措施,请问他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和多少赔偿 事情经过,死者我母亲今年61虚岁,自从去年开始腿脚不方便所以坐轮椅,并无其它并发症,在八月十五号人感觉没什么精神,所以请来村赤脚医生来挂参麦药水,掉药水中途病人有抽搐现象,我爸问医生怎么回事医生说正常,所以也没怎么细问。第二天下午医生又来给我母亲掉药水,掉前面两小瓶,人一切正常!当掉第三瓶的时候到四分之一左右,人有明显不对劲,有小挣扎随即我父亲《一直坐我母亲边上》叫医生,他坐我家客厅和别人在聊天 ,医生到房间看了一下说没什么事等下会好的,然后出来继续和别人聊天 ,大概过了四五分钟我父亲发现情况不对在次到客厅叫医生看下情况,医生一看说不对劲让后就慌了起来说人已经不行了,已经没有生命体征,并没有采取急救措施,导致我母亲死亡。他一说人已经死了随即就走了。请问他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和多少赔偿

医疗纠纷
2019-08-25 0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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