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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现在有套房是16年买的 买房合同说的是17年年底交房 后来说证不全导致现在没交房 楼也没盖好 交房更别提了 前两天突然发来通知函上说遭遇不可抗力 不能办理按揭贷款 让我把剩余的钱交了(房款共107万 首付在16年签合同时交了32万 剩余75万)通知函上说一周内既没交钱也没退房 他们自行处置协议上的房产 一时想拿不出这么多钱 就退了吧 今天去退房 他们又说退房不能从我们这先提出来 如果从我们这里提出来就是违约 而且违约三年了 我们还没有补偿款 我就想是他们说的交不了全款可以退房 怎么就是我们提出来了 这种种行为构成了什么 我特别想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房产纠纷
2019-08-23 20: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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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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