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 我想咨询的是民事纠纷案件 今天中午对门邻居在我们家门口泼很多污水 我用清水冲干净不小心喷到他们家门口了然后他们家人破口大骂 我也骂了了他。然后他的儿子出来用石头砸我们家门 后来出去他们家老太太和老头子还有他们家儿子打了我。老太太打我时候 我本能的用手挡回去 可能就碰到他们家老太太说眼睛看不见去医院了 这件事情我有责任吗 我需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19-12-30 19:53: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报警,由公安机关姐姐。
    追问:……报警了公安没处理我想先咨询一下 我没打她我就不需要负责任吧
    解答:如果对方要求你赔偿,你不同意,对方起诉你,你准备好证据,应诉,由法院认定责任。
  •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A.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B.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C.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 新刑诉法自2013年1月1日生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为: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 在刑事诉讼中,刑事辩护人有以下责任:1.辩护人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2.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3.依法只能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4.辩护人只有辩护的职责,没有控诉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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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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