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被法院执行为失信人员,我和父母的户口是在结婚分开的,这样对我父母有没什么影响,会不会承担连带责任,比如父母的存款会不会被法院冻结成为执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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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的话是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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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另外该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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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效判决书确定了连带责任人,可以直接执行连带责任人。
如果没有连带责任人,除非依法追加被执行人,否则不能直接执行。
连带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连带责任主要是基于合伙、担保、联营、承包等合同关系或代理行为、上下级间的关系而产生,因而被分散规定在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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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