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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先称述一下,我8月8号正式上班,所从事行业的酒店后厨某部分外包,外包老板聘请我为他到这个酒店工作,口头协议工资为6000一个月,没有合同,老板也没有个人资质(这属于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在10号晚上7点半时,因为意外,发生受伤,神经,血管,手筋都断了,当晚他来医院交了5000费用,后续费用他是否要继续承担!他现在一分钱也不肯出,医生也说了,后期肯定会造成一定的残疾,请问,伤残鉴定需要多久做,误工费要如何算,我该如何操作走法律途径解决这个事情!我的老板就说走法律途径,其他费用一律不出!请问,伤没好之前他是否可以不垫付这个资金!具体我该如何走法律途径去起诉他……还有要过多久时间能去走这个程序!

劳动纠纷
2019-08-23 10:00: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评残索赔标准:
    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
    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你鉴定伤残等级
    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
    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6.评残结束后,拿着伤残鉴定书申请工伤赔偿。
  •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2、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可能是工伤部门考虑到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因素。
  • 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方法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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