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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价值3万多的贝母被偷了,早上我出门时将钥匙给了室友,下午回来就被偷了。家里的锁没有被撬,窗户上也没有脚印,我怀疑是室友偷的,但没有证据。报警后警察看了一下就现场回公安局录口供,然后说没有证据就没法,我该怎么办才能挽回损失?

其它综合
2019-12-30 18:39: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已经报警了,没有处理下来是吗
  • 你好建议你多催促警方那面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条、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相对于外界独立的空间进行盗窃,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64条、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依法返还。违禁品或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或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作他用或自行处理。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携带凶器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综上所述,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相对于外界独立的空间进行盗窃,系“入户盗窃”对于“入户盗窃”没有金额限制,即便盗窃一元钱亦认定为盗窃之罪。但是,如果入户盗窃的财物,数额达到认定盗窃罪数额巨大,也就是3万至10万以上,或者数额达到认定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30万至50万的标准,则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原则,而非按照“入户盗窃”的量刑原则予以量刑如果并非上述情况,单纯的“入户盗窃”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在警方侦破案件后,如追回赃物或赃款,会依法返还受害人若,赃物已经被犯罪嫌疑人变卖或挥霍殆尽,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对方赔偿若,本案犯罪嫌疑人还有其它犯罪或违法事实存在,亦会被依法处理
  •  一、口供,即被告人的供述,与书证、物证、电子证据等一样,都是证据形式之一;
      二、关于口供,《刑法诉讼法》第五十三条有明确的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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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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