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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在爷爷生前和爷爷去公证处做了遗嘱或遗证,爷爷在公证上将房子的土地分为四个部分姑姑是其中的一份,姑姑户籍已迁出至台湾还可以继承爷爷房子的遗嘱或遗证外的法定继承人房子的份额吗?

继承
2019-08-21 15:50: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只要遗嘱有效您姑姑是可以继承遗产的。同样,您姑姑虽然户口已经迁走,但是还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可以法定继承您爷爷的财产。建议可以将详细情况沟通,进而有针对性的为您解答。如有其他问题,也可详细咨询。
  • 你姑姑与她的兄弟姐妹对于继承你爷爷或奶奶的遗产的权利是同等的,如果有人在赡养方面尽了比较多那么可以多分一些
  • 因为你爷爷离了这份遗嘱,所以遗嘱分配按这份遗嘱来。
  • 您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
  •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姑姑也是法定继承人之一,父母妻儿(妻儿包括妻子和儿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没遗嘱就均分,有遗嘱遵遗嘱,继承人国籍户籍不影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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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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