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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合伙做生意,现在发生矛盾,现在分开了,他不同意,我们之间没有合同,我拿的钱多他拿的钱少,现在有起诉我,我现在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11-26 00:29:2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搜集证据委托我帮你应付的 ,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
  • 合伙合同签订应注意什么?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人的权利有: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合伙人的义务有: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
    (3)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没有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1、关于租赁合同问题,没有签订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只要贵方留一个合理期限让她搬走就可以了。如果对方拒绝搬迁,可以依法起诉。
    2、租赁合同价格,没有具体约定的,可以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要求。另外请注意要求赔偿损失至她将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免得诉讼阶段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
  •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请告知合伙时的约定来为你分析。
  • 他如果起诉你,是否收到起诉材料?建议积极应诉
  • 你好对方要起诉你的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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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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