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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他之前是男女朋友关系,他问我借了三次钱,一共7000块钱,知道他电话,家庭住址也知道一些,有转账记录,报警我能把钱追回吗。

婚姻家庭
2019-08-19 09:22:1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您的情况属于民间借贷不属于刑事案件。请问您什么时间出借给对方的钱?手里咱们有没有借条/欠条?借条内容是什么?借条中是否有约定管辖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您是合法的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建议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回复对您有帮助。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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