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下午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通过广州市xx职业介绍有限公司,介绍到广东xx医院妇产科产房做护理员一职,从2011年7月29日到至今,有8年多的工作时间,本人在此工作岗位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但是公司要以我满50岁为理由,要求我辞职,但是我现在不愿辞职,因为要照顾我未成年的小孩在就近中学上学!而且我完全能胜任我现在所从事的工作!请问我这种情况如果是不再聘用我,我可以有理由要求经济补偿吗? 深深感恩各位大师指点!

合同纠纷
2019-08-17 18:06: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不得随意解雇员工,具体要看公司解雇你的事由,才能判断解雇是否合法。如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要看你在公司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可以主张工龄赔偿的根据工龄一年赔偿一个月的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为您争取最大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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