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因为前夫自己从外面借高利贷35万被对方起诉,借条根本没有我的签字,然后被我们居住派出所叫过去说协商先还一个5万,说我们是夫妻是共同债务,就让我在上面签了个名字,前夫一直没有还,法院就去我的单位让把每个月的工资全部打到法院,过了三天,又把剩下的30万也让单位一直扣除,现在已经5年了,前夫一分都不还,法院每个月只给我1600,当时对方起诉说我们俩共同问他借的钱还有我们共同的签名,其实我根本就没有见过这个人,我现在还可以翻案吗?谢谢

民事相关
2019-08-17 15:06: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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