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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发工资还算员工自离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8-19 09:15:0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我方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 找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解决,如果讨薪人员比较多,可以选出代表。记的用录音等方式把整个过程保存下来,这都是以后的证据。如果能争取签个协议最好了。如果公司不愿与你协商,可以找工会帮忙,让其出面。不知道当地工会在哪,可以打电话“12351”职工维权热线,他们会告诉你。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那就去申请调解。
  •   劳动者擅自离职,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老板不发工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不发工资的行为违法劳动法。 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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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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