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加盟这家公司前问好了的,我要干的这个地方没有加盟店,可是等签完合同以后。我无意发现了她们的加盟店,感觉被骗了!请问我不想做了,能要回加盟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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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加盟”在法律上属于特许经营,签订合同需要遵守关于特许经营的法律规定,在加盟商没有实际使用对方公司经营资源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冷静期的规定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这种情况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起诉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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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对方违约,可以要求退还加盟费的。
追问:公司人说,我要不回加盟费,就是走法律程序也要不回!我就同意公司的人过来选址了,应付一天没找到合适的地方,就走了!我现在不想做了,还能要回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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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签约之后还没有参加技术学习,没有接受加盟公司的选址服务,没有接受其设备物料,没有开业经营的话,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是享有冷静期的,加盟者在冷静期之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加盟费用且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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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