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第一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没有出庭,法院动员让我撤诉,我就撤诉了,撤诉后2个月男方让我回来协议离婚,男方户口本上面是未婚,民政局不给办理,男方也不愿意改户口本,又让我起诉,分居期间相互没联系过,2019年8月12我二次起诉离婚,男方联系我说,他还是不出庭,请律师代理出庭,他还是不离婚。我们有一个女儿,分居后我带了一面,由于我身体不好,就给男方借走了,也不让我联系,也不让我看孩子,我现在要孩子抚养权,坚持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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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可以来律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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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