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付了一年的房租,已经过了合同生效日期两个月,但是因为房东和对门有纠纷,对门对我实行报复,我想退租,违约金应该怎么算

合同纠纷
2019-11-16 13:48:1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对门对我实行报复”,达到什么程度?是否影响到正常生活?如有证据可以向房主主张。
  • 因此,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在实践中,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所以,当事人最后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并不一定就是在合同中约定的那个数额。所以,实际中房东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租客最后拿得违约金远远低于实际损失的,建议可以及时跟对方协商,要是协商不成的,损失又较大,还建议可以联合其他也遭受损失的租客一起向法院起诉,并可以找个擅长打合同纠纷的律师参加诉讼。
  •   在当初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东就自愿约定了租金数额,由此合同既是依法成立的就要依合同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果房东现在要求提高租金,可以通过协商的途径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房东并没有单方面提高租金的权利。如果房东执意要提高租金,此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其违约,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 1.您好,您咨询的是租赁合同纠纷相关问题;2.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3.该合同签订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4.此时你想解除合同,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如果押金在合同中是约定为违约金的,则你方需要支付,无权要回退回,如果是另行约定违约金,则你方可以要求退还押金,但是你方需要支付违约金。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如果押金两万元超过给对方造成损失的30%,你方也可以要求减少。
  • 你好,建议起诉对方支付违约金
    追问:而且我还没有入住过房子,第一次搬家具发现门锁孔被打了胶水,房东只同意转租,并要求我们在八月底之前找到下家,否则不愿意退钱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