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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73年出生,2006年1月份开始交社保,因为之前都是给个体户干,自己户口是外地农户,在大连也交不了保险。后来2006年卖家电,单位给交社保。2008年户口转到大连。如果我50岁退休,保险交了17年。有人说,大连有新规定,2005年以后交保险的都55岁退休。有这样的规定吗?

婚姻家庭
2019-08-18 01:22: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咨询。
  • 个体户买社保流程分两类:1、本地户籍没有单位的通过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办理,个人完全承担费用。自由职业者缴纳城保基数的上、下限,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300%和60%之间确定。有些地区在缴费基数和比例上可以有不同档次供选择,养老和医疗是必须缴纳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不缴纳。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原复印件,小一寸彩照2张,和银行卡到社保局的办事大厅找到咨询说要办社保就行了2、外地户籍只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保。也可以采取挂靠单位缴纳的名义,但原来应该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就全由个人来承担,负担还是比较重的。
  • 农村户口如何交纳社保?
    以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   很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同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其次,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由此可知,如果公司不给交社保,劳动者可以结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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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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