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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受害者受伤,做了手术。一年以后还需做取物手术,这个怎么算赔偿呢?

交通事故
2019-10-15 05:49: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主张后续治疗费,具体金额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或医疗机构的医嘱来确定!
  • 交通事故赔偿涉及项目比较多一般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流程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肇事者是否要付刑事责任需要看交警的责任认定,如果负主要责任就符合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
  • 对于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赔偿而言,以下两点最为关键,其一为当事人之间对于事故的责任承担比例,其二是受害人的受伤以及医治情况。您在咨询中提到,对方负全责,如果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那么赔偿数额的多少,就取决于您的受伤程度了。您脸部留下了伤疤,那么需要根据您的治疗情况确定您是否有住院治疗、医生的医嘱中是否表明需要护理、是否有确定营养周期。因为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除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之外,如果实际住院的,可以要求赔偿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医生确定需要护理的,那么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营养费。如果经过伤情鉴定认为构成残疾的,还可以根据残疾的等级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具体的算法如下:1.医疗费:需要根据您在医院的实际支出计算,以医院的医疗费用票据为准,包括已经支出的和将来确定要支付的两部分。因为脸部留下了伤疤,那么后续的除疤费用,也可以一并要求对方赔偿。2.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天数则需要由医生确定。(如果需要护理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您的伤情,可能不需要护理)3.误工费=误工期间x误工期间的收入。误工的收入需要单位开具相关的证明。(如果因为住院或者处理交通事故发生误工的,可以要求赔偿。若没有误工的,不能要求赔偿误工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您当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5.营养费。营养费需要根据您的受伤情况由医院给出意见确定。6.残疾赔偿金。是否残疾以及残疾的等级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确。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伤残的等级也直接决定了赔偿的数额,必须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不能由您自行评估。
  • 肇事方不赔偿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自己被警方认定为全责,自己也充分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那么就应该要负担起相应的责任,不能够在事故发生之后不进行处理,不然肯定是要承担法律后果。
    如果对方是全责而不承担赔偿的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所以还要看对方车辆上的什么险种。
    起诉过程中诉讼费会由你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也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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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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