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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婚前和他姐夫于2012年底合伙开办的药店注册资金是5万元,他姐夫是60%的股份,我丈夫是40%的股份,2013年9月婚后我们夫妻共同经营,于2017年变更为我的法人和企业负责人,他姐夫转让60%的股份给我,当时有股东协议,没有私下的合同书,现在我起诉离婚,但是法院没有判离,他姐夫现在起诉我于离婚一案中分割财产中的药店股份60%是用了欺骗的手段变更的执照,我想请问一下律师我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

公司企业
2019-08-15 19:05: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
  • 你好,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审核协议,需要详细解答可以直接加
  •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案件,维护你方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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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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