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她的孩子也在外地,没有在老人身边尽孝,这种情况他这部分房产是否可以不予分配,或者分配比例可以很小,比如小于10%,会更少,还是怎样?
-
有遗嘱的可以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好,关于继承问题,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关键要看遗嘱的效力。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死亡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您好,原则上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也未丧失继承权,但在遗产分割前死亡,一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如继承人存在过错,可通过诉讼确认不分或者少分。
-
房产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应该继承的份额是由继承人的子女继承。
-
主张自己的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你好,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
-
您好,可以代位继承!
-
您好,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以代位继承
追问:您好,我知道是代位继承,我是问虽然有代位继承权,但没有在老人身边尽孝,法律是否支持少分,甚至支持不予分配?比例有无范围?谢谢
-
您好,死者有没有留下遗嘱?涉及哪些遗产
追问:没有遗嘱,主要是涉及房产和丧葬费分配比例事宜!
-
未尽赡养义务可以少分的
追问:请问法律支持比例如何?是否支持不分配的情况,谢谢?
-
死者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其份额
-
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代位继承。
-
你好,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为继承财产
-
您好,是需要代位继承的
-
法定继承权是需要给与继承人应有的份额的,但是不同继承人继承法份额各有不同,但是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有权利继承继承人应当继承的份额
-
按照法定继承解决,起诉要求
-
你好,可以代位继承。
-
您好,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孩子代为继承,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可适当少分。
-
您好,代位继承,可以少分
-
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话,在法律上叫代位继承,会有他的孩子继承他的份额。
-
查看全部21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