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17年初在朝阳买过一套房,317新政后无法继续购买,卖家退还所有已交的钱。中介公司一直未退还中介费,有购房合同,17年5月8日签署的解约协议(已盖公司印章),协议要求中介五日内退还所有中介费。但中介一直未退还,19年1月,中介公司已注销(企信网查到的)。清算组是上海的一家公司(就是原公司的股东)。现在我只能起诉清算组了,对吗?协议签署地是北京朝阳,清算组是上海的。我应该去哪起诉呢(我去过朝阳法院,告诉我应该去上海。在上海网上法院提交资料后回复应该去北京朝阳起诉)? 非常感谢您

刑事案件
2019-08-28 22:13: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您的情况还需要了解清算过程是如何进行的才好判断是否起诉以及如何起诉的问题,如果清算程序是依法进行的,只是您没有按时申报债权导致对方没有清偿债务的话,就很不乐观了。所以一切还需要调查过后才好确定。
    更详细的情况可以通电详询。
  •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详情可以电询
  •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请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 向法院解决要求起诉解决处理
  • 你好,公司已经注销了,通常是已经完成了清算程序的,清算组没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不承担责任。如果可以证明股东有故意逃避债务等违法行为,可以向股东追索。建议您到所详谈。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