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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起诉离婚的,起诉后就带孩子一块去县城上学了,我独自抚养了三天多。法院竟把孩子判给了男方。 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在学校门口把孩子带走了。 现在男方出国打工了,孩子爷爷奶奶对她还不好。 孩子现在不愿意回去和他们一块生活,我想问下,我可以强行把孩子就在我这里吗? 女孩,七岁多了

民事相关
2019-08-15 14:49:4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1、建议不要强行带走,强行带走可能会引起激烈的争吵和肢体冲突,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阴影。2、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因为男方出国打工,无法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把孩子交给年迈的老人不利于孩子的抚养,而你有能力有时间能给孩子更好的陪伴,这种情况,你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变更孩子抚养权。
  • 不可以强行把孩子带走,但是你可以向法院上诉。
  • 建议你再次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扶养关系
  • 您好,双方可以到领取结婚证的所在地民政局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时夫妻双方都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 你好可以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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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