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女方起诉离婚,但没离成,男方后来在外欠钱,是不是还要女方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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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如果现阶段离婚被驳回的话,一般多数人会采取分居两年的方式,这是法定的离婚事由。男方所欠债务如果不是为了家庭生活需要,那并不算在夫妻共同债务里,女方是不需要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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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阶段,如果有证据证明出于分居阶段,另一方所借款项又不是用于家庭生活所需,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追问:那男方就不离婚,该怎么办啊,女方已经起诉两次,但男方就不见面,这该怎么办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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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哟。如果债权债务人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女方参与了该债务,则可以争取女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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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不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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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