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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感情不合,准备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不可以法院起诉离婚

民事相关
2019-08-12 13:20: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你的描述,离婚案件需要考虑财产,抚养权等具体情况,根据你的描述可以争取财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可以,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帮忙协助解决离婚纠纷。点本律师头像或登录本人的主页获取WX号
  • 如女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离婚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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