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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二间奶茶店做过杯子生意,我是提供杯子方,在第二次拿到二间货款,金额分别是16000、6000元,没有发货,因个人原因换了电话号码,被以诈骗罪起诉,被跨市捉到立案当地派出所,家属已帮还清欠款,并得到对方签的刑事谅解书和和解协议书,我还会被判刑吗?什么时候可以出来?

其它综合
2019-08-11 10: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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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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