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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公结婚二十多年了,婚后他买了一套房子,已还清,房子无产权证,由于事业需要也贷了款,欠了很多债,欠债并非作为家庭生活用,他用过我身份证,但是我不知道他做什么用,我想知道我身上是否有共同债务,我去××银行征信中心注册的时候系统提示系统尚未收录您的个人信息,无法进行注册,婚后有第三者介入,但是我并无证据,我儿子大部分时间是由我抚养长大,为家庭我也做了很多,但是他在事业期间有一百多万工程款未拿到,他现在要和我离婚,我想请问,现在我能把我们的房子过户给我儿子吗,我现在已经四十多岁了,我想要他给我一笔五十万左右的钱作为赔偿,或者经济费,但是他现在没有多余的资金,而且还有债务,我们也没有共同财产,只有那一套房子是08年买的,现在无产权,在去年我按揭款买了一辆车,车子按揭款还未还完,车子所有费用都是我所承担,他没有提供任何帮助,问题如下 1:我们的房子能否过户给我儿子 2:我是否有权利拿到一笔生活费经济费来保障我以后的生活,3:期间我购买的车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若属于我应该做些什么来改变,4:将来离婚后他一百多万工程款拿到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我是否为受益者,5:他非法同居婚内期间出轨,无证据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是否会产生影响。请律师先生认真帮助我回答我上面的提问,如果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可以打电话联系我,也可以发短信,感谢!

民事相关
2019-08-09 10:44:0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