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公司任职技术总监两年两个月了,公司没有给我办理保险,而且在2018年12月后合同也没有签了,工作我还是在做,上个月又拖欠我六千多的工资!我实在干不下去了,我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应有的补偿呢?还经常加班,法定节假日都没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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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自己辞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除非是以单位拖欠工资,没有依法参加社保等理由辞职。因此如果你想要经济补偿金,必须要找到单位的违法之处,并因此理由辞职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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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以单位未足额及时支付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邮寄解除通知,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的差额和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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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公司未办理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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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直接以单位没有给你依法购买社保和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从2019年1月份开始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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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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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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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