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我儿子出生半个月后,在她妈的挑拨下,丢下孩子就走了。从出生到现在,只给我儿子喝过几天自来水,吃过几天面条稀饭,从来没有买过任何东西给他。每次接过去她家,奶粉尿不湿都要从我这带过去。
孩子出生后因为从来没吃过母乳,体质很差,经常生病,已经住过四次院了,除了第一次她来看过外,从来都不闻不问,给她打电话她说不管她的事,孩子好了她又跟个没事人一样来接孩子。孩子满月周岁她都没来问过一句。
今年她为不想给孩子扶养费,故意从深圳辞职,回老家去找了个一两千的工作。并且我们两家离得很近,半年多时间里,她才去看过孩子两次,有几次在路上看见我妈带着还孩子,她立马带着她侄女转身就走。
我们结婚到闹矛盾,才半年时间,我想知道我是否能要回彩礼钱(她没有给一分钱的嫁妆),并且她坚决不要孩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