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亲戚在我家喝酒 喝酒前曾确认过他喝完酒之后不开车 喝完酒之后她和她女朋友就开车出去把别人撞伤,后鉴定 被撞者当时也饮酒骑车 后两个月被撞者死亡。 被撞者家属状告一起喝酒的 和保险公司 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19-10-26 14:34: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状告一起喝酒的,没有法律依据。
  • 1、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向交强险保险公司索赔的。但是保险公司可以向致害人追偿。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 你好,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2.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