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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砖厂打工做维修工作,月薪6000,每月15号到办公室签名领取现金工资,进厂一年多,中途厂因销售原因更换过承包老板,最后这次承包老板接手后三个月,未签任何劳动合同和未买任何保险,8月1日打电话给我叫我不用去上班了,不是因为我在工作上严重失误,是另外请了维修工替换我现在的工作,直接开除我,我口头提出过厂方给予我一定赔偿,厂方一直以亏本来探讨,回避赔偿问题。我现在该怎么办?如果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资料,这样对我有利吗?我能申请多少赔偿?

其它综合
2019-08-07 10: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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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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