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今天我看到一个商贩和城管起了冲突。但是商贩没有动手城管不让商贩卖了商贩就收起来了也没顶撞没撕吧。但是商贩在收的过程中城管把他们的东西抢了扔到了城管的车里,并且当场没有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没有出示任何城管人员的证件,也没有开具没收物品的收据,他们就让交两千,三千元钱!请问这样的行为算执法人员的执法不当违法行为么?!那么这样的话商贩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这罚2000.3000元是什么法例中体现的罚款的依据是什么?

其它综合
2019-08-07 07:55:4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请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法定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法律制度,其法律依据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基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司法活动,其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除此之外,被处罚人如认为处罚对其造成侵害,还可以依《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提出赔偿请求
  • 你好,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