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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烟台芝罘区臧先生。劳动仲裁裁决不支持我的诉求,单位因十三年不缴住房公积金我单方辞职。向公积金中心投诉后,单位同意补偿一部分。我向仲裁委提出经济补偿金没有支持。我不服,拟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否能胜诉?因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单位是违反法律法规,继而应给予经济补偿金!

其它综合
2019-08-07 22:53: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比如拖欠工资、社保等,员工因此提出辞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仲裁是前置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可以来电咨询。除未缴纳公积金外,单位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追问:席律师您好!收到回复很感谢!单位就是十几年未缴公积金才辞职!法院能否支持经济补偿金?各方回答不一,但郑州市中院有个判例,当事人胜诉!不知烟台能否采纳。谢谢您!
    解答:单纯只是未缴公积金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中确实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查找相关司法解释和判例。我曾经代理过多起劳动争议案件,如有必要可以来所或电话探讨。
    追问:席律师早上好!谢谢指教,我再了解一下司法部门,看看有没有可能起诉条件,否则,劳而无功!谢谢!
  • 劳动合同关系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其应尽的法定义务。但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公积金,并非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法定理由。所以不能胜诉。
    追问:任律师早上好!感谢您的指教和判断!本案有个焦点是:国务院制定的缴存公积金条例是法规,必须应当执行!单位十余年违背该条例,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款,和四十六条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这是去年河南省高院答复郑州中院的判例,与我诉讼案基本类同。当事人胜诉。有的法院称,未接最高院司法解释,不以外省院判例参照!这一点,山东烟台市法院也不愿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我又担心败诉,请您再给予指教!谢谢!
  • 你好,可以选择是否起诉
  • 可以及时请律师协助向法院起诉,同时要求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责令单位补交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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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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