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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很抱歉打扰您,有件事情想咨询一下!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这个累计工作指的是在多个单位的总工龄,还是现在工作的单位的工作工龄?

合同纠纷
2019-08-07 13:08: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指的是多个单位的总工龄,累计工作年限。
  • 年休假时仍然工作的,休的年休假天数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报酬。根据条例第2条“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的立法思想,这里的日工资收入应按统计局第1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口径进行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月度、季度、年度、出勤、超额等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对实行年薪制的,应以年薪为基数折算出日工资收入。
  •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  按照职工休假条例规定,因家实行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1年以上不满10年、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以上、年休假15天;国家还规定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同时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假.经本人同意可不安排年假.应按照日工资收入300%支付年假工资。  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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