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二年前我坐朋友摩托车后面出车祸导致伤残,责任书上肇事者主要责任,摩托车车主次要责任,我是无责任方,可是这次判决居然我也有百分之十五的责任?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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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法院判决为准,对判决不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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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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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次要责任人赔偿主要责任人: 一、首先,确认赔偿项目
假设对方死亡(全残,即植物人)的情形下,需要赔偿的项目为:
1、死亡赔偿金(全残=死亡):当地上年城镇/农村收入 *20
2、丧葬费:当地标准
3、医疗费:最终发票金额
4、误工费:根据实际情况赔付
5、护理费:根据实际情况赔付
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当地标准
7、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当地法院解释赔付
8、残疾用具费:根据实际情况赔付
二、需要赔付的金额(假设上述赔偿项目总金额为100万)
假设次责赔付为30%(个别案例中次责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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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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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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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