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拉了一个朋友,通过微信赌博,因两人都输了钱,玩了2个月就退群了,本人之后再没有玩过,但那个朋友后来又进去玩了将近一年,输了32万,就选择了报案,并举报了我,公安机通知我协助调查,想找出开设赌场的人,但是我与开设赌场的人现实生活中并不熟悉,现在公安要我提供相关资料,我查了一下自己两个月的赌博流水在10万左右,输了2万左右,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会受什么处罚,

刑事案件
2019-11-02 17:50: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可能涉嫌赌博罪,金额较大。
  • 犯了开设赌场罪的怎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分析:
    1.一旦赌1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属于在2006年6月29日公布的《刑1法修正案(六)》中将“开设赌场罪”从赌1博罪中分离出来成为新罪名。
    2.开设赌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以营利为目的,客体是赌1场,客观方面表现为营业性地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刑1法修正案(六)》第18条(即《刑1法》303条第2款)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有关开设赌场的有关追诉标准具体如下,满足下列情况应予立案追诉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