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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6年从城中村购一套宅基地房屋,双方签有房屋买卖协议,2015年房屋被区政府拆迁办拆除,同时签订有四方证明的安置协议(区政府拆迁指挥部,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及我本人),现在面临分房,出现如下情况:1.卖房方上诉房屋买卖协议无效;2.村委会及拆迁指挥部以我方与卖房方有纠纷,在按安置协议进行选房后,不给我交房,让我签一份有纠纷承诺书后才交房;3.我与卖房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中约定不得毁约,卖房方现否认,要我给他25万,然后村委及拆迁指挥部才能按安置协议交给我安置房。 特向你求助,我怎么才能就上边的情况维护我的权益?谢谢

征地拆迁
2019-08-03 17: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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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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