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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碰擦。我超车。交警判我全责。造成对方多处软组织损伤。我垫付全部医药费。对方拿出工资条。要求我赔付误工费。我工薪阶层又没保险。跟他协商以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垫付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19-08-04 09:40: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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