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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在网吧上班,没签合同,也不是试用期工作了三个月了,最开始是网管,后来在她没有任何水吧经验的前提下让她去水吧,职位被换来换去,因为不接受老板提出的再次换职位,而被开除,工资说只给她750。当初他们说的是底薪1500加水吧营业额的百分之十的提成(网管和收银最开始一起负责水吧是每人百分之二十的提成,后来她去水吧,就从那百分之二十里分了百分之十给她,我觉得这个不合理,吸均血一样,也没有跟其他员工协商,算工资的时候才说水吧的百分之十提成来自这里)。她请了7天假,每月两天休假,就是出勤25天,只给她这25天的基本工资750合理吗?还让她尽管去劳动局告只给她750是什么意思

劳动纠纷
2019-08-07 15:13: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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