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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彩礼方面2019年新出台了什么政策

婚姻家庭
2019-08-02 09:27: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你遇到什么问题了?
    追问:我们没有领结婚证,共同生活了不到一年半,分开的时候距离预产期还有一个月,我是女方,带着孩子,孩子现在两个月,彩礼钱在我们共同生活这一年多花的差不多了,就剩2万块钱了 还需不需要返还彩礼?
  • 你好,建议详细描述我方情况
  • 您好,详细说明情况,以便解答。
  • 你好,关于数额,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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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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