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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应该返还彩礼吗?有结婚证,一起生活三年半但最后一年多女方没让过个夫妻生活

民事相关
2019-08-02 11:30:19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实际法律案例中,对于“彩礼”的返还问题人民法院通常需要个案分析,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如男女双方同居时间的长短、男女双方是否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有无子女问题、男女双方的经济状况、特别是男女双方结婚以后原来的“彩礼”是否转化为了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或者原来的“彩礼”是否已经在男女生活中的消耗、当地的经济条件、当地的风俗状况等进行认定,酌情全部或者部分返还。希望以上解答可以帮到您。
  • 你好,彩礼一般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如果结婚登记了,就自然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离婚的话,是可以请求财产分割的
  • 你好,你们这种已经办理了结婚证并且已经同居的,是不能再要求返还彩礼的
  • 好聚好散吧,悲了个催的,彩礼是退不出来了。
  • 你好,一般来说办理结婚登记了是不用返还的
  • 婚姻法(二)第十条继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它包括: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述的规定,必须是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该条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已经结婚,要回彩礼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只有在满足了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者两种情形之一,要求返回彩礼的请求才能得到支持。同时要回彩礼势必对对方造成一定的伤害,该解释进一步明确,在满足上述两种条件而要回彩礼时,还必须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结婚彩礼是不返还的
  • 向你这种情况,不用返还彩礼,不属于法定应该返还彩礼的情形。
  • 你好!在一起生活了三年半,不存在退彩礼。
  • 你好,财力是否退还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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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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