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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到七周岁,我工资比老婆高得多,性格教育也比老婆好得多,如果离婚,孩子能跟我吗?如果让孩子选择,肯定会选择跟我,只是这个岁数的孩子有决定权吗?有什么办法能让孩子跟我呢?她除了打和骂,还有各种负面沟通和否定孩子,就没有别的本事了。

民事相关
2019-07-31 10:55: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照您的说法,跟您的可能性比较大,孩子要到十周岁,才有决定权,但孩子的选择也是一个参考,但不是决定因素。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您看一下有没有优先情况,如果你能提供她打骂孩子的证据,邻居的证人证言,跟您的可能性比较大。
    追问:非常感谢您的回答,谢谢!
    解答:不客气的,有什么问题您可以继续追问。
  • 您好,可以起诉处理
  • 双方都可争取,关键是证据和律师的辩论。
  • 我国法律有如下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按照您说的情况,孩子跟您的情况比较大,但是对于不满7岁的孩子是没有决定权跟随父母哪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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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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