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有一件事情,想咨询您,事情是这样的:事发当天我去一按摩店,找一位前几天在KTV认识的女性朋友,当时我进去看不见她,就给了180块钱给老板娘,叫老板娘帮忙叫她去房间(按摩的地方),过了一会她就进来了,我们聊了大概半小时,我就出去了,然后我去附近的一酒店开了一个房间,过了一个小时左右 ,那个女的就来到房间,我们两个人在房间里,后来也发生了关系,再后来警察敲门出现了,以我们卖淫嫖娼的罪名把我们抓了,请问我们这种行为属于嫖娼吗?

婚姻家庭
2019-07-30 09:26: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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