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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工厂上班,已有半年多,因昨天有事,旷工不能上班,公司现在通告解除我和公司劳动的关系,我想咨询下能不能得到相应赔偿

劳动纠纷
2019-07-31 21:40: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连续旷工几天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目前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这是由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
    一般的公司都规定,无故旷工三到五天,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公司本身的规章制度,只要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在与法律不冲突的情况下,就可以单独行使公司的内部行政,例如,警告、降职、除名等等处罚。
    《劳动合同法》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若依据此条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注意,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但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种情形劳动法做了规定。主要有两种情况: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见图一);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见图二)。但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这种情形见下图。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劳动关系解除。这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 员工旷工达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程度,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旷工,指无正当理由,既不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不出勤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如果劳动者旷工达到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旷工天数,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项规定直接解除合同,无需通过仲裁;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没有制定有相关规定,所在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有相关规定,可按相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指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且经过公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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