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借我40万,有借条,中间还了20万,也在借条上加了备注,现在却反诉说我借了她20万,没有让我打借条,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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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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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谁主张,谁举证,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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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这种是属于欺诈行为,建议你委托律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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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一般是可以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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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