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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和我女朋友(未婚关系)在9月份买了一台电脑,买电脑的钱是我和她一人一半的,电脑是放在我家的,在买电脑的当初,她跟我说明是买给我的生日礼物.所以发票\物品都是在我这的.现在因为不和,所以闹了分手.但在分手时她提出要我把电脑还给她.我不肯. 我想问一下,我和我女朋友(未婚关系)在9月份买了一台电脑,买电脑的钱是我和她一人一半的,电脑是放在我家的,在买电脑的当初,她跟我说明是买给我的生日礼物.所以发票\物品都是在我这的.现在因为不和,所以闹了分手.但在分手时她提出要我把电脑还给她.我不肯. 所以想通过法律来问一下.这到底是属于我的,还是属于她的.如果是属于我的,她有权利可以要回一分钱吗?如果是属于她的,我有权利可以拿回我的一半吗??? (发票和电脑都在我这)

经济相关
2006-11-09 17: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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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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